各管理部、機關各科室: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經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同意,對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政策做出相應調整和優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可從2022年1月起繳存,合計繳存滿6個月即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本《通知》自印發之日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