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分中心、市中心各處室:
為控制兩人(含)以上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買房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異常提取行為,根據舟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22)1號會議紀要精神,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兩人(含)以上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增加提供提取人本人或配偶繳納6個月及以上該房屋水、電、燃氣中任何一項繳費憑證和購房資金憑證(刷卡POS單、銀行蓋章的轉賬憑證或提現憑證等)。
舟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1日